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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2 关于我对婚姻态度的一些补充 2009.7.2(闰五月初十) 最近发表的日志《自由的价值与我的婚姻观》引发了很多朋友的思考和讨论,也有很多朋友通过评论或邮件与我探讨关于自由和婚姻相关的问题。 非常感谢大家对于我和我的博客的关心,同时我也有产生了一种深深的不安,也许是我表述的问题,我觉得很多朋友并没有真正理解我的婚姻观,或者说理解得有些片面和极端了。 刚刚回复了一位好友的邮件,有感而发,在这里想就我对婚姻的态度作一些补充。 其实从某些角度来说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主观的,无论是我的还是我的朋友们的,但也许我的观点理想化色彩更浓一些,从某些角度来说也很个人化,或者换个说法,有点自私。其实在对待婚姻这个问题上,女性的态度和男性是不同的。 我很欣赏也很喜欢这位好友在邮件中引用的一句话“男人以世界为家,女人以家为世界”。也许,真的在走过了全世界以后,男人需要的,也是一个叫做“家”的港湾。 其实我并不是为了反对婚姻这种形式而反对的,其实我想强调的是一种身心的自由,因为追求自由所以希望自己的行为能符合自己的情感、尊重自己的感觉。所以对于这种追求身心统一和自由的信仰是不希望被婚姻而束缚了行为的。但从某种角度来说,两个人因为有感情而在一起和两个人单纯在一起毕竟是不同的,绝大部分的人需要一种对这种关系的承认或者认可。所以我也觉得虽然兰珍珍没有接受婚姻这种形式,但是她和孩子父亲的关系,其实已经构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婚姻,它也得到了外界的认可,但是他们不屑于婚姻这种形式,或者说他们不希望被这样一种形式、被这样一张纸束缚了自己的情感、感觉。但是不得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与婚姻相近或者说同质的长期的、稳定的关系。 也许,当婚姻这种形式有一天成为一种只是对两人关系的认可,而不再被赋予过多额外的东西。而且能够变得更自由、更尊重人的感受,我觉得它未尝不是一种可以被接受的形式。就像男女朋友一样,两个人如果在一起并确认了关系,需要对外声明两人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希望得到外界的认可,但是这种关系并不会成为一种对身心统一和自由的束缚,并不会成为一种负担。 不知道我的这种观点会不会又过于理想化了。 Comment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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